第一百二十六章 神话(1 / 2)

2005年9月23日,羊城。

天河电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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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华南区首映日。

齐军站在售票柜台旁边,盯着电脑屏幕上的实时数据。

开画第一场,满座。

第二场,满座。

第三场,还是满座。

他掏出手机,给齐宇发简讯:「哥,爆了。」

《神话》是成龙主演的古装大片,金喜善演女主角,投资1.6亿港币,在当年算顶级制作。

华南区的发行权,星粤文化三个月前就拿下了。

当时有人觉得贵,分帐条件苛刻,齐宇说:「成龙的片子,在华南不会差。」

他没说错。

首日票房,华南区报收280万。

第二天320万。

第三天400万。首周突破1500万。

齐宇坐在办公室里,看着齐军传真过来的数据,拿起笔算了一下。

星粤分帐42%,除去宣发成本,净利润超过500万。

他把报表放下,靠在椅背上。

林晓琳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齐总,9月份门店数据。突破80家了。」

齐宇接过来,翻到最后一页。80家店,月营收4800万,利润1600万。

年利润突破8000万,估值12亿。

他把文件放在桌上,看着林晓琳。

「年底能到多少?」林晓琳说:「90家。明年一季度,100家。」

齐宇点点头:「100家。」

林晓琳转身出去。走到门口,忽然回头。

「齐总,黄圣依的事,您打算怎么办?」

齐宇说:「不是我想怎么办。是她想怎么办。」

林晓琳没再问,推门出去了。

2005年10月8日,港城。某茶餐厅。

黄圣依坐在角落里,面前摆着一份文件,是周律师刚送来的。

文件很厚,里面有录音整理稿丶行程单丶工资条。

她翻了几页,放下。

周律师坐在对面,手里拿着一杯奶茶,没喝。

「星辉那边开始放料了。」周律师说。

「昨天的娱乐版,有人放出你去年拍GG的工作照,说你不服从公司安排,私自接活。

照片是未签约的,他们故意放出来,就是想证明你『不守规矩』。」

黄圣依没说话。

她端起奶茶,喝了一口。甜得发腻。

周律师又说:「我们也放了一些东西。

你去年12月的行程单,一天跑三个城市,工作十八个小时。

还有工资条,你拍《功夫》之后的片酬分成,公司拿了七成,你拿三成。这些都在文件里。」

黄圣依放下奶茶杯:「周律师,这些东西有用吗?」

周律师说:「有用。不是对法官有用,是对舆论有用。法官看证据,舆论看故事。

你的故事是什么?是一个想演戏的女孩,被公司当成了赚钱机器。

你说不,他们就毁你。这个故事,比『忘恩负义』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