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阳清理完回来,在火堆旁坐下,看着张兵那副馋样,忍不住笑了。
「好久没吃肉了?」
「那可不,上次还是我爹战友来,提了一公斤五花肉。」张兵对于吃肉这件事记得很清楚。
这个年代的人,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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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能割点肥肉炼油,剩下的油渣就是小孩儿最好的解馋零食。
所以能逮上只野兔吃,那绝对是过年了。
烤了一会儿,肉开始冒油,滴在火里滋滋响,有肉香味飘散。
勾得张兵不停吞清口水。
要是这时候撒上一把孜然和辣椒面就更香了。
又折磨一段时间,肉终于烤得差不多了。
张兵眼睛直冒绿光,也不怕烫,直接用手抓着扯下来一条腿。
姜明阳原本以为他会迫不及待的塞进嘴里,没想到这家伙拿着那条兔腿,先递到他面前。
「呼丶呼丶给,明阳你先吃。」
姜明阳看了他一眼,也不矫情,笑着接过:「好,谢谢。」
「嘿嘿,是我要谢谢你才对,要不是跟你出来,我上哪儿吃这好东西去。」
张兵傻笑着,抓起另一条腿,狼吞虎咽地啃起来,啃得满嘴流油。
姜明阳也咬了一口,焦黄色的兔肉看着很香,红柳羊肉串前世吃过无数次,但红柳烤野兔肉还是第一回。
说实话,肉有点柴;而且这次出来没带任何调料,导致野兔肉的土腥味没压住,口感只能说一般般。
不过总比啃那邦邦硬的窝头好多了。
两人坐在火堆边上,把那只兔子吃得乾乾净净。
张兵连骨头都嚼了,嗦得滋滋响。
吃完,张兵往芦苇杆上一躺,翘着腿,舒服的拍着肚皮。
「明阳。」
「嗯?」
「你说能带我天天吃上肉,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