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在陈家铺子里办的。没有花轿,没有唢呐,没有流水席。铺子里摆了两桌,一桌是陈家的亲戚,一桌是周明远的同事。菜是陈阿圆做的——红烧肉丶清炖鸡丶炒青菜丶萝卜汤丶炸带鱼丶金枣丶榜舍龟丶一碗面线。面线是鸡汤底,上面卧着一个荷包蛋,放在家宁面前。家宁低头看着那碗面线,面线很长,一根一根的,像无数条细细的丶白色的路。她用筷子夹起一根,慢慢地吸进嘴里。面线很滑,一吸就进去了,不用嚼,直接咽下去。咽下去的时候喉咙暖暖的,从喉咙暖到胃里,从胃里暖到心里。
她放下筷子,端起酒杯,看着陈阿圆。「阿母,我敬你。」
陈阿圆端起酒杯。杯子是白瓷的,杯沿有一个缺口——就是那只碗的缩小版,她找人在永春的窑里烧的,缺口的位置一模一样的,连缺口的大小都一模一样。她端着杯子,手在抖,酒在杯子里晃来晃去,洒了一些在她的手指上。她喝了,把杯子放下,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放在家宁手心里。
「这是你阿公留给你的。他走之前给我的。他说,等家宁结婚的时候,把这个给她。」
家宁打开红包。里面是一枚铜板,磨得发亮,中间的方孔被一根红绳穿着。红绳已经褪色了,从大红色变成了粉色,从粉色变成了白色,从白色变成了灰白色。绳子磨得很细了,有几处已经快要断了。她把铜板攥在手心里,攥得紧紧的。
她想起了陈远水。想起了他蹲在竈台前抽菸的样子,想起了他坐在石凳上剥花生的样子,想起了他拄着竹竿走在永春山路上的样子,想起了他吸面线时眯着眼睛的样子。想起了他写在碗底的那行字——「阿圆,不用踮脚」。那行字她看过无数遍了,每一个笔画都刻在了她的心里。陈字的耳朵旁是圆的,圆字的方框是方的,不用踮脚四个字像四个小小的士兵站成一排。